和不可能更显得好笑。例如要衡量欧里庇得斯和埃斯库罗斯的诗句,原是合理和可能做到的事,但阿里斯托芬在喜剧《蛙》里,却写狄俄倪索斯用天平来量称他们的诗,就成了可能中的不可能、合理中的不合理,足以引起观众发笑;
(五)“出乎意料的事”——指对观众常识性预定思路的打断,荒谬而可笑;
(六)“人物的贬低”——指对名声煊赫、地位崇高、气度**的知名人物的不敬性描述,其可笑性建筑在剧中的描述与原先固定形象之间的矛盾和距离之上;
(七)“滑稽(手势)舞蹈的运用”——指的是特殊的喜剧动作的配合;
(八)“一个有权势的人,选择最不足取的事物,不选择最重大的事物”——指在人物性格地位与人物行动之间的一种“出乎意料”,剧中人的权势以及他所应选的事物,与结果所选的不足取的事物距离越大,就越可笑。如喜剧《鸟》中赫拉克勒斯为了想吃鸟而让出王位;
(九)“对话不连贯,并没有下文”——指在对话中故意对普通语言逻辑进行破坏,因被割裂的语言的荒诞性而引起观众发笑。
从以上归纳和诠释可以看出,《喜剧论纲》对喜剧现象的总结虽然缺乏逻辑性和条理性,更没有达到应有的理论升华,但却比较切实地研究了喜剧中怎样引起笑这么一个关键问题,归拢了希腊喜剧创作的实际经验,也触及到笑的一些比较本质的美学意义。历史证明,其中所列举的引
第四节 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喜剧论纲》(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