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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喜剧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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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笑的一些手法,在其后千百年的喜剧创作中仍然惯用不衰。因此这份文稿还是有价值的,至少,它是现存研究喜剧技巧的第一份较完整的材料。
    《喜剧论纲》还提及了喜剧人物。亚里士多德曾对喜剧人物作过内在解析,而它则对喜剧人物作了分类:
    喜剧的性格分丑角的性格、隐嘲者的性格和欺骗者的性格。
    “丑角”是最能制造喜剧效果的特殊人物,其义近于后世;“欺骗者”在喜剧中出现与悲剧中不一样,一般需要有自以为是、自作聪明的特点,使其在诓欺吹牛中流露出滑稽;“隐嘲者”是“欺骗者”的对手,与“丑角”一般聪明善辩,但又比“丑角”厉害:“丑角”娱人,“隐嘲者”自娱。显然,这三种人物都饱浸喜剧的浓汁,是十分典型的喜剧性格。《喜剧论纲》的概括,反映了希腊喜剧的人物格局。
    《喜剧论纲》中另一个值得重视的地方,在于对喜剧语言性质的论断:
    喜剧的言辞属于普通的、通俗的语言。喜剧诗人应当使他的人物讲他自己本地的语言,应当使一个外地人讲外地语。
    讲的是语言,实际上已牵涉到喜剧对生活的反映领域——一个与亚里士多德规定过的悲剧的反映领域有很大差别的天地。希腊的喜剧,无论是“旧喜剧”、“中期喜剧”和“新喜剧”,都比悲剧更侧重于对日常生活的反映,更侧重于通俗化。特别是“新喜剧”,从人物设置、情节安排、细节描写等各个方面,都体现了

第四节 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喜剧论纲》(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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