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包子”就是商业公司,而不是私营。不是朝廷才叫“公”,一个公开募股,公开加盟,大众持股的盈利机构,担负了大众的信托责任,为大众创造价值,就是“公”。
朕即国家的国家,反而是“私营国家”,爵位,官卿,俸禄,土地等与大众无关。无论是法律,政策的制定,还是要收多少税,不会征求大众的意见。
那外敌来了,大众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嘛,换个东家缴租而已。
北盟要与大众挂钩,就得公中有私,私中有公嘛,这样外敌来了,都咬着钩呢,挂不挂看着办呗。
例如渔业司是“行政机关”,可下属的渔船队,却是加盟,合伙,是盈利经营性质。
法学框架上不框出来,渔户拿“自家的船”加盟“渔业司”的渔船队,船究竟是谁的?渔业生产所得怎么判定?
没好处,谁愿意加盟?
海军规定北盟注册商船,必须有标明航线,航向,气象,会船情况,记录目视中出现的礁石,岛屿,陆地,潮汐,水纹,航行与船上情况的“航海日志”。
北盟商船进入任何异地港口,皆有测量港口与内水水深,引水情况,测绘港口设施的义务。
每次入港都要重新测量,重新纪录。一次次的不同,就是当地的潮汐,水纹夜月识别度变化,就是当地港口的“成长”。
没权利,谁愿意义务?
没人愿义务,海军怎么打仗?
第二一六章 张飞包子(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