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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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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李大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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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之刑,罪止于绞及远戍、苦工,其余监禁、罚款而已;监狱清洁无比,又教以诵读,课以工艺,济以医‘药’,无拘挛,无鞭挞,而人皆知畏刑,不敢犯法,几于道不拾遗;父母不怒责其子,家主不呵叱其仆,雍然秩然;男‘女’杂坐,谈笑而不及**,皆养耻之效也。……”

    “五曰阜民财:其藏富于民者三要,一、尽地力,谓讲水利、种植、气、化之学;二、尽人力,各擅专‘门’,通工易事,济以机器,时省工倍;三、尽财力,有公司及银号,而锱铢之积,均得入股生息,汇成大工大贾,有钞票及金银钱以便转运,则一可抵十矣。……”

    “此五项,皆以圣教‘民本’为宗,是以凡兹西学,实本东来。取其长而补我之短,有何不可?……”

    这些都是林义哲进献给中枢的“西国圣道考附论”的内容。

    那些出自林义哲之手的文章,这些天一直是他案头的必看之文。

    “……西人崇圣教‘民为邦本’之说,西人尝谓谋国之要有三,曰安民,曰养民,曰教民。所谓养民者,何也?……一曰造机器以便制造,二曰筑铁路以省运费,三曰设邮政局、日报馆以通消息,四曰立和约通商以广商权,五曰增领事衙‘门’以保商旅……听其言,方知西国所以坐致富强者,全在养民教民上用功。而世之侈谈西法者,仅曰:‘‘精’制造、利军火、广船械’,抑亦末矣!”

    “夫商为中国四民之殿,而西人则恃商

第一百二十八章 李大总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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