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2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按察使福宁革职留任。陕西巡抚毕沅(乾隆二十五年状元,当时有名的文人)也因知情不报被罚银,降三级留用。江苏巡抚闵鄂元(其弟闵元任平凉府同知,涉及甘肃冒赈案被杀)、闽浙总督陈辉祖(其弟陈严祖为甘肃环县知县,涉及甘肃冒赈案被杀),均有庇护之嫌,也被罚银并降三级留用。
    回想起当初允许甘肃重开捐监之种种情形,王廷赞当面保证的“随时随处实心实力,务期颗粒均归实在”犹在耳边,乾隆皇帝不由得感慨万分,叹息说:“内外臣工无一人言及,思之实为寒心。”(《清高宗实录卷一一六七》)甘肃捐监由此停止不说,且对已经被斩首的王亶望余怒未消,认为王亶望是最大的罪魁祸首,因而有意祸及其家人,将王亶望之子王裘、王荣、王焯章革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王亶望另外还有八个儿子,年纪均不到六岁,也全部被逮捕下狱,等年满十二岁时再流配异乡。一直到乾隆五十九年(1794),国史馆突然进了一部《王师传》,极力表彰王师在江苏巡抚任上的事迹。王师就是王亶望的父亲。此时,王师死去已经有四十多年,国史馆突然为他立传,显然是有人操纵,意在引起皇帝的怜悯,以救出王亶望的儿子。果然,乾隆皇帝看到《王师传》后,一时感慨王师的清名,说:“勿令师绝嗣也。”(《清史稿卷三百三十九》)意思是说,不要让王师这样的清官断子绝孙。特意下恩旨赦免了王亶望的儿子,允准还乡。
    这场发生在西北贫瘠之地的捐监冒赈

第12节(15/1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