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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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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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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之”,严惩示戒,在追究其他涉案官员之时,皇帝又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甘肃当时共有六个直隶州,一个直隶厅,六个州,八个厅,四十七个县,而初步追查出来有牵连的官员即达一百余人。按照清朝律例,凡侵盗仓庠钱粮一千两以上官吏即判为斩立决。但在甘肃冒赈案中,侵冒银数一千两以上的道、府、州、县官员就有一百一十九人,道、府、州、县官员几乎全部卷入,到了全省俱贪的地步。为了避免出现甘肃衙门为之一空的状况,乾隆皇帝被迫放宽尺度,将斩立决的条件由侵冒银一千两以上改为二万两以上,一万两以上者改判为斩监候,一万两以下者再根据轻重分别处理。
    即便如此,先后被押赴刑场斩首的案犯也多达五十六人,免死流放到伊犁、黑龙江等处的共有四十六人,并且遇大赦不得援例宽释。因一件贪污案就斩杀、绞决、流放如此多的官员,自清朝立国以来,还绝无仅有。而这还是没有穷追猛打的情况,如果深挖下去,牵涉进的官吏必然更多。若是按顺治十七年(1660)顺治皇帝发布的“贪官赃至十两者,流徙幕北(大漠以北)地方”的谕旨来量刑,恐怕大清朝的官员全体该被流放了。从“贪官赃至十两者,流徙幕北”到“侵盗仓庠钱粮一千两以上官吏判斩立决”,再到“二万两以上斩立决”,何等生动地表述了吏治的由清到浊。
    之前曾经被派往甘肃查证仓粮的刑部尚书袁守侗和刑部左侍郎阿扬阿也受到了牵连,被交部严加议处。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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