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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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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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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为什么一定要将死者摆成那副样子。如果说凶手有严重的恋童情节倒有些合理,死者全部身材娇小,最矮的一个,身高只有145公分,任何一个发育不错的六年级女孩都可以轻松达到,再配合上一身公主裙和个娃娃面具,完全能满足凶手变态的嗜好。但问题是,所有的死者,在法医反复检验后确认,没有任何被性侵犯的痕迹。
    那么凶手特意大费周章地给死者换装所为何来?法医的报告上写着,死者身上的衣物都是在死者死后,先被小心清洗,再被换上新装的,给个不愿意配合的大活人穿衣服尚且不易,更何况是死了之后没有任何主观意识的尸体。凶手总不会是闲得无聊,总得有他的目的性吧。
    文沫能想到的,便是剥夺。凶手是有目的性地将死者看成没有生命的娃娃,剥夺代表着她们人性的东西,去人性化,是占有掌控欲强的凶手惯用的手段之一,剥夺了被害者人性化的一面,她们之于他就变成了一件物品,一个东西,可以任由他胡作非为,不用承担杀害一个人带来的心理压力。总之,死者在凶手眼里,已经不具备做为人的资格。
    每一个死者,都是收入较高、长得甜美可爱的单身白领女性。凶手将她们以那种形象扔在公共场合,也许也有贬低她们的意思。凶手可能是处于社会底层,经济条件不算好,自身条件更一般,在婚恋上受过刺激,以至于对这一类的女性产生了憎恨心理,杀她们达到泄愤的目的。
    男性凶手对女性受害者,没有

性别之惑(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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