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地丢了性命,凶手愣是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
这一次的案子,是文沫单独去出的,用李响岳的话说,是鹰,总要拉出去放飞一下的,再圈下去,可能连鹌鹑都不如。文沫当时的心情很忐忑,在每一份成形的材料上签字时都感觉落笔千斤,责任太重大了。
死者曾经被凶手仔细地用水擦洗过身体,身上穿的裙子和戴的面具在市都找不到来源,推测是凶手买来原料自制的,基本上断了警方从死者身上寻找到线索追查的可能。
五名死者前后相隔一年死亡,最短的两起案件只隔了不过三天,最长的却达七个月之久,凶手似乎对作案时间没有明显偏好,文沫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一般我们认为,连环杀手对杀戮的欲望一旦被激发出来,是没有办法长期压制的,杀人是他们解决心理失衡最后的办法,只要他们踏出去这一步,要么让他们产生心理失衡的外在因素改变,要么被抓或死亡,不然杀戮行为是不会自我终止的,七个月,已经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平稳期或者冷却期,这段时间对于凶手不断膨胀的杀人欲望来说太长,对于能再次回归正常生活来说又太短。七个月后再次行凶杀人,证明凶手的心理失衡并没有出现明白的缓解。文沫推测,最大的可能,就是凶手的行动并不自由,他有家庭的拖累,或者住处管理相对严格,出入不得自由,他小心谨慎惯了,害怕留下丁点马脚,让以后警察在找上门时成为指证他的证据。
让文沫有些费解的,是凶
性别之惑(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