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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兵在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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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流 氓 手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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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 主说起。
    说实话,联合国的民 主真心是有“秩序”的民 主,或者说少数人的“民 主”。联合国成立时说:国家主 权平等,联合国大会人人一票。五大流氓就想,都绝对平等了,我们牺牲那么多用血与火才打出来的国际新秩序,你们随便花钱买几个小国就直接投票把我们给推了,那还搞个茄子?
    所以大流氓自然要想尽千方百计的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但同时又不能太“不民 主”,不能像当年的国联一样那么不公平。这里就有一个难点了,怎么实现用少数票来控制多数票呢?
    最没有吃相的搞法,就是搞绝对特权,比如规定五个常任理事国手里攥着的一票等于N票。反正全世界也不到200个国家(联合国成立那会儿更少,而且也不是都加入了联合国),做一个规定,让常任理事国的一票等于几十票(不用超过50),那就算全世界其他国家都反对五大流氓,那也是通不过的。
    这么搞不是不可以,但是吃相太难看。毕竟联合国建立时五大流氓可是放了话的,要建立一个真正公平合理的国家事务主导机构。这时候话音未落就打自己的脸也太不好看了。
    所以这种一票等于N票的搞法是不行的。所以大流氓家里的狗头军师就想办法了,不如咱们就搞一种特殊票,这种票不能说相当于多少张普通票,但他有某种特殊效力,比如说相当于直接通或者直接否决。
    直接通过票就是上面那个1=N的复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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