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就是虚无空渺的种种感慨。
这题目并不难,至少以傅珺的角度看来,这个开放式的题目,足够她写一篇中规中矩的议论文了。
她提笔沾墨,方要在卷上落字,心中蓦地便是一动。
那一瞬间,她忽然便想起了她前世的职业,还有她前世未能完成的学业。
从这幅画中,她分明看到了另外的一层寓意。
那大树沐浴阳光而生,充满了光明与温暖。然而,便在这光明与温暖之下,亦有着黑暗的阴影,野草滋生。
这多么像是人性的写照啊
人性有光明之处,亦有黑暗相随。而她前世所从事的职业,包括她所信奉的准则,便正是应此而生的,而法律存在的意义,亦正在于此。
约束黑暗,惩罚黑暗,为每个人划出最低的行为基准线,绝不奉行“暇不掩瑜”那一套和稀泥的理论。
黑即是黑,就算你是最大的善人,若是作了恶,亦不可以善抵恶。
善恶不可相抵,这便是法律最严正之处。违法必究,有法必依。
傅珺心中思潮澎湃,不知不觉间便在纸下落下了字。当她回过神来之时,望着纸上的“论律法”三字,不由便苦笑了起来。
她还真是死不悔改啊,人都到了古代封建社会了,却总想着前世的那些东西。
看着那墨汁淋漓的三个字,傅珺的长眉渐渐聚拢。
真的要以此作答
第290章(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