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就把房子给卖了,前段时间修公路要占村里一部分土地,我们家的宅基地正好在拆迁的范围内。
我哥哥找对方想把老房子买回来,但是对方不同意。后来我哥哥又找对方提出分拆迁款,对方还是不同意。
这不,前两天我哥哥找到了我,让我想办法,我琢磨着请个律师看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把房要回来。”说着,吴哥看向王川。
有既得利益当然人家不会把老宅子还给你了!王川虽然这么想但是不能这么说。
“吴哥,买你家老宅子的是什么人?”王川问道。
“据说买房的是个工人,是报社退休的,嫌城里住着太憋屈,就跑到我们村里买了我家的老宅子。”吴哥道。
“老宅子,对方翻盖过吗?”王川接着问道。
“没有,只是简单的进行了外部的修缮,把围墙重新砌了下,主体结构没动过,内部装修了。今年过春节我回老家还去哪看过,整的跟个花园似的,可漂亮了!”吴哥道。
“嗯,这么说吧,村里的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是生产队给社员的福利,如果不是村里的村民是无权享有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讲,您哥哥与对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但是现在遇到拆迁,法院是否会直接判返还房产不好说。
很有可能保持现状,然后待拆迁完毕后按照双方的责任,分配拆迁款。”王川想了想道。
此前,在法律服务办公室
第144章 宅基地买卖合法吗?(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