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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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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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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却十分遥远,普遍存在的资金匮乏导致筑路进展异常缓慢,更是让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变成水月镜花。商办铁路一时进退维谷。
    1903年7月,新任四川总督锡良上奏清廷,请求“自设川汉铁路公司”。这一建议得到上至朝廷下到各省绅商的一致支持,民间自筹资金的铁路商办运动一时进入高潮。但是,高涨的爱国热情过后,商办铁路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川汉铁路兴办以来,数年来仅筹集到全路所需款数的十分之一,照此速度,还须90—100年的时间这条铁路方能完成。此外,川汉铁路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财目混乱,贪污浪费严重。已筹集1000万元路款,被层层贪污挪用的就达200余万之巨。另一方面,四川为筹资修路,抽租过重,百姓深受其苦。其他商办铁路也不容乐观。“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湘、鄂则开局多年,徒资坐耗”。
    为此,清政府不得不抛出“国有化政策”,只允许商人修建支线铁路,所有干线铁路一律收归国有(官办)。这种反复的折腾,又回到钱从哪里来的老路上,于是借外债修路又成为一种无奈的必然选择。对于清政府来说,向外国借款有两重不利影响:一方面,外方会利用贷款间接控制铁路的修筑权与经营权,经济损失自不待言;另一方面,外方可能附带提出诸如开采沿线矿产,架设电线,甚至是设置路警、驻兵运兵等特权。
    1898年、1900年,清政府由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经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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