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世界戏剧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三、更多地考虑观众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不是仅仅为了迎合观众,为了使刻求道德的长老和喜爱娱乐的青年帮能接受,才要戏剧“寓教于乐”呢?不是。实际上贺拉斯有着明确的社会道德设想,在“迎合”之名下,大有灌输之意。他希望戏剧表现这样的内容:
    它必须赞助善良,给以友好的劝告;纠正暴怒,爱护不敢犯罪的人。它应该赞美简朴的饮食,赞美有益的正义和法律,赞美敞开大门的闲适(生活)……并祷求天神,让不幸的人重获幸运,让骄傲的人失去幸运。
    贺拉斯所论述的戏剧的内部统一性、合式、完美、魅力等等,都要寓入以上这类“教”,方才使他满意。在这方面,他深知是与罗马的大多数作者和观众有距离的,他曾这样生动地刻画过当时的社会习俗,痛切地指出这种习俗与艺术的距离:
    诗神把天才,把完美的表达能力,赐给了希腊人;他们别无所求,只求获得荣誉。而我们罗马人从幼就长期学习算术,学会怎样把一斤分成一百份。“阿尔比努斯的儿子,你回答:从五两里减去一两,还剩多少?你现在该会回答了。”“还剩三分之一斤。”“好!你将来会管理你的产业了。五两加一两,得多少?”“半斤。”当这种铜锈和贪得的欲望腐蚀了人的心灵,我们怎能希望创作出来的诗歌还值得涂上杉脂,保存在光洁的柏木匣里呢?
    诗人的愿望应该是给人益处和乐趣,他写的东西应该给人以快感,同时对生活有帮助。
    由此可知,贺拉斯的“寓教于乐

三、更多地考虑观众(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