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上欢快的生活:他的父亲由于破产负债而深陷囹圄,这位年轻人在自学补上荒废了的学业并成为一名记者之前,曾经在一家鞋油厂做过工。不久,他开始写小说。在小说中他写了亲眼目睹的事情:他的目光曾触及监狱、贫民窟、英国人的学校……这位年轻人所看到的一切很少有欢快可言,可是他描写了它们。然而奇怪的是居然有人读他的书,而且是许许多多的人在读。就像他注定要成为一个杰出的作家一样,这位年轻人取得了成功:那些监狱实行了改革,贫民窟和学校受到了彻底的重视。它们都发生了变化。
这位年轻人名叫查尔斯·狄更斯。他有一双十分敏锐的眼睛,这是一双人的眼睛,它在通常的情况下既不完全干枯,也不完全潮湿,而是湿润的——湿润这两个字在拉丁文里就是幽默。查尔斯·狄更斯具有十分敏锐的目光和幽默感。他的目光是如此敏锐,以至他对没有看到过的事物也能描绘——他并没有使用放大镜,也不求助于使用一副拿倒了的望远镜的窍门——既可将事物看得非常精确,又离它非常遥远,他也没有给自己的眼睛蒙上绷带。虽然有时候他也有足够的幽默与自己的孩子们一起玩捉迷藏的游戏,但是他并不生活在捉迷藏的状态中。最近的那些论调好像正是要求现代作家不要把捉迷藏当做游戏,而应把它当做状态。但是我重复一遍:敏锐的眼睛就是作家的手艺工具,它要敏锐得足以能看到他自己以及还没有进入视野的东西。
我们假设作家的眼睛
废墟文学之我见(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