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知晓了此事,大为震怒,下旨处死辩机,杀奴婢十余,并从此禁止和尚结婚。
中国历史最早从法律层面禁止和尚娶妻的,出现在宋朝。
赵匡胤规定,道士与和尚都不许结婚。宋太宗赵光义即位后,又重申了这一规定,但惟有“广南”地区的和尚例外。在宋朝,和尚娶妻并未能禁止住,对娶妻的和尚还出现了一个专用叫法——“火宅”,后来到了清代,称之作“火居”。
到了元朝,并没有继承这一法规。
元代的和尚是允许结婚生子的,如盗掘南宋皇陵的杨连真迦便有儿子。当年藏传佛教当道,和尚娶妻比比皆是,“艳妻穠妾,汙秽不羞,夺利争名,奔竟无已,虽俗人所不屑为。”一直到了泰定年间,因为出现了异常的天灾,朝臣认为是和尚娶老婆,秽渎了天神,元朝“遂复申旧法禁之”,实际仍是一纸空文。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娶妻的,而且是历史上规定最严厉的时期,这大概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关。
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发现了,后果是很严重的,可以“乱棍打死”,术语叫“捶死勿论”。即便花了一笔钱,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资格,赶出寺院。后来朱棣当皇帝时,进一步加重了对和尚娶妻的打击力度,“有违者杀”,这是中国司法史上对和尚近女色行为,最为严厉的处罚手段。
清代也禁止僧人结婚,但相比明朝,对和尚娶妻行为的管理放松了许多。
第88章 菩提树下一痴僧(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