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北地区,和尚娶妻甚至成当地的一种风俗。据赵冀的《陔馀丛考》,陕西边郡山中,“僧人皆有家,不以为异”。
从上述来看,和尚娶妻是屡禁不止。
既如此,为什么还要禁止?说起来这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但主要还是由佛教的追求决定的。佛界认为,僧人如果娶妻近酒色,不守戒规,难以修成正果,即便修成了,也要花去很长的时间。在这种说法下,立志得道成佛的僧人便自觉选择抛妻别子,甚至终身不娶,净身出家修行,这也是管僧人叫“出家人”的由来。
宋张商英《护法.论》中所谓,“不畜妻子者,使其事简累轻,道业易成也”,说的就是这回事情。原来,和尚“打光棍”是出于修行的需要。渐渐地,这种自觉自愿的、出于“六根清净”而不近女色的行为,演变成了佛教的一条“戒律”。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宗教伦理、社会秩序的考虑,便会出来干涉僧人“娶妻”、“近色”行为。
追本溯源,要求出家人不娶妻室,“打光棍”,并非释迦牟尼的意思,释迦牟尼也没有规定和尚不能近女色。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才出现了对佛教教义的不同理解,才出现了不同宗派的僧人既近女色,又娶妻室的现象。如日本流行净土宗,僧人便是可以结婚生子的,而且这还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近女色”既不违规,也不犯法。而日本的佛教,最早是从中国引进的。
(2)在元代盛行的红衣和尚
古代三
第88章 菩提树下一痴僧(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