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内得到充分满足,甚至过剩满足,最典型的例子无疑是共享单车或者XX叫车。
按照这个思维进行下去,“小鲜肉”无疑也是一个典型,市场与流量对其存有巨大的需求,尤其是在“电影票房事业”与“视频播放事业”崛起的时候,他们所拥有的流量简直如同游戏中的神器一样,那逆天的数值足以碾压众生。
商人对其追捧,用资本加大流量(曝光率),提高价值,这也实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对的,顺理成章。
但神奇的是,如此顺理成章的事情,真正将其捋顺的人并不多。
更多的时候,更多的人,只是凭借着本能的厌恶感,去谩骂“小鲜肉”罢了,然后去找道德上的理由,诸如“毁灭电影行业”“世风日下”“带坏孩子”之类的理由,给他们戴帽子。
这样一来,谩骂抵制小鲜肉的人们,是否与疯狂追求偶像的年轻人们一样,陷入了某种不理智的,本能的偏执了呢?
当然,谩骂小鲜肉的人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支持自己行为的正义性,就像美国总有理由向中东扔导弹一样。
这篇文章将要说的是,谩骂中大多数看似正确的理由,并没有足够的逻辑与科学支撑,而仅仅是简单的将现象与结果联系罢了。
比如一个人院子里有一棵苹果树,他发现白天的时候苹果是红色的,晚上是淡蓝色的(因为月光,也许不是蓝色是紫色,这不重要,不
一【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