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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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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脱麦与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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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动的脱谷机,心头对那位比自己先来的前辈老乡产生了无尽的敬仰之情……

    说完了收秋,顺带说说税收,宋税收制度延续的是晚唐的两税制度,即户税与地税,与晚唐不同的是,这两税在宋皆有明确的数额规定,并不会与晚唐那般随时会根据国库的需求而上下浮动税收金额,更不许下级官员打着国名的由头随便去乱收税。

    宋制的户税是根据所有入户户籍来收,也就是说无论你身份贵贱,只要是在官府登记入册的户主一律需要交税(备注,古代的佣仆是不需要交税的,这些人都属于各权贵富豪的私有财产,他们的税都由他们所归属的主家给交了。)

    宋律的户税标准是每户不得超过户主一家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地税同样如此,不得超过亩产的百分之五,并严令所有户主的登记信息都必须保证与实情一致,也就是说,若宋户居民为了逃税虚报自家的年收入,被查出来要罚以重款,并有可能被没收家产;若是官府与地方豪强勾结,弄虚作假,把明明是穷困的农户写成家境殷实的富户,又把士绅豪强写贫户,一经查户,官员革职抄家流放,士绅豪强所有产财一律充公。

    在此等严令重刑之下,官府也好,地方普通民众也好,基本没有人在户籍家产和土地拥有权是胡编乱造,(当然,极少数的特例肯定是有的,必竟再严的律法也管不住那些不顾一切的疯狂之徒不是,只是这样的人一旦被纠出来了,他的人生之路也就到了尽头。)



第二十一章、脱麦与税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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