绣花针的细密工夫来搜求考证他们的事实,用大刀阔斧的远大识见来评判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
在他看来,所谓“写生传神的手笔”,“细密的考证工夫”,“远大的识见”,这三项加上说老实话,不谀不诬,便可以概括古人所谓良史的“才、学、识、德”,是对传记文学作者的全面要求。缺了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一个好的传记作者,也难以写出好的传记作品来。
胡适当然是对的,笔者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说过,你可以颂扬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也可以怒骂他为一介暴君,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把真实的历史留下,就不妨碍后人站在更高的历史高度,对其进行客观评价。
胡适原打算在“谨严的历史叙述”中,进行“式的文字”的尝试。“从这40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味的题目”,用式的文字来写。第一篇写他父母亲的婚事就是这样,显然有一些想象虚构的成分。当时曾得到徐志摩的热烈赞许,胡适自己也高兴,误以为这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后来,他还是抛弃了这种式的写法,算是回归了正道。
如他自己所说:“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的体裁,回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
三岁的胡适认得近一千个字,三岁的胡适失去了父亲,三岁的胡适进入学堂,开始了《九年的家乡教育》。在这一篇文字里,我们会看到有
第566章 胡适的《四十自述》(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