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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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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宋案”审理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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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审判公开,自能水落石出”。
    对于黄兴要求他直接命令设立特别法庭之事,袁世凯颇不以为然。他在回电中表示,民国既是立宪国家,司法独立原则不可轻易摧抑。司法总长许世英为保障法律而拒绝副署,此乃他的职分所在,并无偏私之见。如果任其辞职,法官界未免横起风潮。如此,对大局影响重大。当下“国事艰难,人心险恶,转移风气”,还希望黄兴能够理解。
    袁世凯的这段话可谓冠冕堂皇、滴水不漏,一下就把黄兴的质问堵了回去。私下里,袁世凯对程德全、黄兴等人的做法大为不满。
    《民立报》一九一三年六月二日报道,谭人凤、王芝祥于五月十八日拜会袁世凯,袁世凯称:“人谓我违法,我丝毫不违法。‘宋案’候法庭裁决,借款(指善后大借款,后文将专门谈及)听国会解决。国会议决如何便如何,我何违法之有?宋案证据有黄克强盖印,黄克强既非行政官,又非司法官,何能盖印?即此已违法,尚责我乎?”
    另外,作为**官员,程德全又有何权力公布本应由法院公布的证据?至于黄兴要求自己独断专行,下令设立特别法庭,“岂不是强人所难,好让自己背负干涉司法独立的罪名吗?”
    就司法程序而言,黄兴的做法确实不太妥当,如未经审判即一口咬定“总.理为案中要犯”,如要求****干预司法,这无疑都是违反法治原则的。
    对此,副总统黎元洪也发表通电,称共和国家应首重司法,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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