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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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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宋案”审理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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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应德闳于四月二十六日,将“宋案”的相关证据,即应桂馨、洪述祖密电函全部公开。
    得知总理赵秉钧、内务府秘书洪述祖涉嫌“刺宋”密谋后,国民党人群情激奋。
    黄兴随后致电袁世凯:直指“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为暗杀主谋之犯”。认为现在都督程德全拟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遭到司法总长许世英的大力反对别有用心。
    按许的主张在北京大理院审理,法院处于**的藩篱之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的审判,罪犯是否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是否会妨碍司法的公正,这些都令人担忧。
    再者,“宋案”涉及**,司法总长本就是国务院中的一员,而其上司赵秉钧为案中巨犯,又怎能不让人心存疑问?电末,黄兴请袁世凯“独持英断,毋为所挠”,以“维大局而定人心”。
    两日后,袁世凯回电,称总.理赵秉钧与应桂馨只通过一次信函,即一月十四日附信送达“密码电一本”,并声明今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如果仅凭这一信件就一口咬定赵秉钧是“宋案”主犯,在法律与证据上都站不住脚。
    再者,“近年来那些闹二次革命、三次革命的,无不假托伟人,如凭为嫁祸之媒,不免人人自危”。
    “赵秉钧、洪述祖、应桂馨三人来往之事,好比甲、乙谋丁,甲骗乙说丙已授意,而丙实际上并不知情,如果以此定丙之罪,未免不公。现在的首要问题,还应请法律部门将各项证据详细研究,等到人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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