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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三章 梳理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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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他已经就跟军政府开过会,了解了一些军政府的事情。
    这一块只是淮海军的管辖范围大了一些,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董书恒更加关注的法制建设这方面。
    随着淮海军立法的健全,现在已经基本上摒弃了使用《大清律例》。
    这在董书恒看来,是淮海军正式从满清分立出来的标志。
    法律体系是约束人们生活的最基本的准则。当淮海军治下的百姓全部接受淮海军的法律约束之时,那么他们从根本上就已经不是满清的子民了。
    董书恒准备在推翻满清之前,先将自己的统治秩序给规划好了。
    现在的两江地区,相当于为他将来统治整个华夏做一个试点。
    如果他在两江地区试点成功了,那么到时候推翻了满清,他就能够直接将两江这里的制度推广到全国各地。
    董书恒在淮海军成立法院系统后,就开始着手制定各项法律规定,从民法刑法到各种商业法规,从实体法到诉讼法。
    在程序上淮海军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一般的案件直接归县一级的法院直接受理,如果对法院的审判不服,可以上诉至府一级的法院。
    重大案件直接由府一级法院受理,如果对案件的审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到淮海军的高级法院上诉。
    另外,淮海军的刑法相比大清律例,大大减少了死刑罪名,基本上废除了肉刑。只有杀人绑架抢劫强奸投毒防火故意伤害等重大暴力犯罪适

第二五三章 梳理内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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