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越之我为传奇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9章 诛仙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码字了。
为首两个字,赫然是诛仙。
不错,刘璘就是要写前世被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诛仙》是刘璘前世,萧鼎的代表作,一出世,就在界掀起了一股风潮,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更是传遍了整个界。
刘璘之所以会选择写《诛仙》,除了这本书本身的质量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是古典仙侠的代表作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古典仙侠的鼻祖!
既然选择走创新流,刘璘就不会选择一些已经被写烂的题材。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