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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我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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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诛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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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字了。

    为首两个字,赫然是诛仙。

    不错,刘璘就是要写前世被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诛仙》是刘璘前世,萧鼎的代表作,一出世,就在界掀起了一股风潮,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更是传遍了整个界。

    刘璘之所以会选择写《诛仙》,除了这本书本身的质量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是古典仙侠的代表作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古典仙侠的鼻祖!

    既然选择走创新流,刘璘就不会选择一些已经被写烂的题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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