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拿人,总要有个证明才好。”
公差已是取出了捕人的牌票,恶狠狠道:“你休要抵赖,这样的人见得多了,今儿有人去同知厅里状告,同知大人已受理此案,命我来拿你。”
呼……叶春秋松了口气,还以为官府的人有火眼金睛,原来是有人状告,同知才受理了此案。
叶春秋觉得怪怪的,科举舞弊,这可是大罪,而且既然有人舞弊,肯定就有人包庇,而叶春秋乃是知府大人亲点的案首,自己作弊,这岂不是就是打知府的脸,明着说知府包庇吗?
即便知府不是包庇,那也是失察,组织小考是地方官的重中之重,有了疏失就是永远抹不去的污点啊。
叶春秋将许多的信息串联起来。
首先是知府和同知不和,这二人一个是一府的一把手,另一个是佐官二把手,嗯……然后呢……知府恰好病了,显然,那位敢与知府不和的同知肯定不是省油的灯,他敢和知府翻脸,肯定不只是同知这样简单,说不定……人家上头有人。一个上头有人的佐官现在趁着知府生病,突然要查知府点选的案首,这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叶春秋心里打了个冷战,那同知既然打算从自己入手,要整垮自己的上官,那么必定是有一定把握,甚至是非要把这个案子坐实不可的,否则,一旦自己洗脱了作弊的罪状,知府自然也就不可能包庇了,到时候那知府竭力反击,一旦反噬起来,他的乌纱帽保得住吗?
第四十章:天降大任于斯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