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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纣王之傲啸封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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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三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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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甚至收回土地,若因天灾**造成歉收的另行计算。

    各族长除自身私田的收成外,还享有农民两成的收成,他们对土地和待遇的享有年限同样有时间限制,为五十年。如果这些身为奴隶主的族长们能安分守己、遵守国家颁布的政令尤其是不得私自盘剥农民、侵占农民土地,那么这个权限也可以每年递增,国家每年还有一笔额外的奖励。如果有特殊功劳或战勋,在额外增加年限的同时还可以封赏更多的土地面积。相反,犯过错则要扣除享受额外收成年限和土地面积,如果是重罪,在治罪的同时会没收全部土地。

    简单的说,就是只要你老老实实听话,基本可以永久享有这些特权,如果不听,什么都没有。

    新政对奴役族人多年的奴隶主们来说,无疑是没收了他们的最大私有财产——奴隶和土地,在两年前刚开始实施时自然受到了极大的抵触,但东齐算是个战败国,加上月姬和邹郄利用大商的驻军牢牢地控制住国内的局面,还设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若有违犯,治以重罪。

    在灭掉几个反抗最大的典型后,为保全性命的族长们只得屈服。但这一屈服,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却是惊人的。有了自由和土地的动力,奴隶们生产的热情空前地高涨,就连老弱病残都不例外,加上张紫星采用历史上姜子牙的“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渔盐之利”之策,使东齐发展迅猛,渐有富庶之国的雏形。得了张紫星授意的“红顶商人”尤浑也在

第八十八章 三年(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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