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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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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有搞头!(求订阅,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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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学习点财税常识。
    老王在楼下值班,其他人来会议室。
    高亚丽兴高采烈,她是所里财务方面唯一的“专业人士”。
    会计中专,虽然是委培的,文凭国家承认,而且有会计证,打起算盘啪啪啪,数起钱一个顶三个。王燕当内勤是半路出家,做账时遇到一些问题经常向她请教。
    艺多不压身,何况这能给所里搞到钱。
    教导员陈维光很认真,初一下午从局里回来就管高亚丽借书自学,打开笔记本,跟小学生似的坐得笔直,全神贯注,随时准备做记录。
    小单和今天刚上班的归家豪、安小勇同样如此,就王燕和陈猛家里有事暂时没来。
    “教导员,同志们,今天我们先学法律法规,只有把涉税案件的法律条款学透,在查处涉税案件时才能得心应手。”
    韩博拿出一叠刚复印好的法规,示意大家传一下,抑扬顿挫说:“我们能利用的法律武器主要有两个,一是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跟我们去年打拐时运用最多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一样,这份《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换言之,它就是法律!如果不出意外,《决定》中首次提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在下一次刑法修订时吸收进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章 有搞头!(求订阅,求月票)(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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