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润之恍然道:“对,我听说那定下亲事的文远侯府的姑娘,从前还往瑞王身边凑合来着……后来被大姐姐你给撵走了。”
常沐之顿时掩唇笑了起来:“瞧你说的这话,什么叫被我给撵走了?说得我多凶神恶煞似的。”
不过她也不否认。
“我也是怕她贼心不死,或者说,她那嫡母贼心不死,让她钻了空子,所以才一直盯着她。”常沐之叹道:“只是我没想到,到头来她竟得了这么桩婚事。”
常润之听着她话里的意思,似乎这桩婚事的由来还有些典故。
常润之想了想便道:“那曹姑娘若是个强硬的人,嫁到方家,倒不算什么坏事儿。”
“岂止不是什么坏事,她这是得偿所愿了。”
常沐之嗤笑一声,轻声对常润之道:“我从前觉得那姑娘在嫡母手下讨生活,瞧着畏畏缩缩,像只小兔子一样小心翼翼,定是被嫡母给磋磨成这样的,还曾经对她报以同情。”
说到这儿,常沐之冷哼道:“哪知啊,那才不是什么被欺负的小绵羊呢。”
常润之好奇道:“难道是只披着羊皮的狼?”
常沐之顿时笑了出来,轻轻拍了自家妹子一下,道:“说是狼倒也不算,她也没狼那么狠毒。”
常沐之顿了顿,道:“我把她打发走之后,就让人盯着她了。结果你猜怎么着?我发现,她这个庶女在文远侯府里的日子,过得倒也不算有多差。至
第一百七十四章 典故(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