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厨艺的第二年,老班长和我说过,一个厨子在部队怎么都好说,但是一旦到了地方上,就得懂得这厨师行当里红白喜丧的“规矩”。要不然的话,上错了菜,是要挨打的。
当然,他给我讲的规矩也并不复杂,也就是“狗肉不能上大席、怀孕不能吃兔肉”一类的民间忌口。_ 雅文﹍8 =`-.`y`a=-e`n··.=这些东西,多听几遍也就会了。
而我所说的这“棺头宴”,则是这些禁忌中最黑暗,最致命的讲究。
讲这个时,老班长还特地强调过,除非你想咒一个人死,否则的话,别让这八个菜聚在一起。
当初,老班长告诉我,古时候“烤鹅,酱鸭,烧鸡,米酒白肉,卤猪手,牛舌,清蒸鲤鱼和小油菜”这八个菜叫“棺头宴”,是专门给砍头“出红差”的死囚,准备的菜单。
因为在我国古代,一直有让死囚吃饱饭上路的传统。那时候虽然生产力不高,但是只要条件允许,就一定会尽量满足死囚的口腹之欲,让他们当一个饱死鬼。
之所以这样做,用迷信的说法,就是让他们有力气上路,可以早点投胎,顺便少些怨气,不会回来找刽子手的麻烦。
这死囚的最后一顿饭,就叫“棺头饭”或“断头饭”。
起初,这“断头饭”的种类很多,但是到了宋末的时候,断头饭的菜色和内容被我国著名法医学家宋慈给固定下来了,并且一直沿用到民国了时期。
第六章:棺头宴(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