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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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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又见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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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都在一个行业、同一个网站混,多一个朋友,总不是坏事。

    烽火:“某横想挖你过去,给你的报价是千字不低于一千,除了电子版权,其它版权都归你,承诺每个月都至少给你一次大封推的机会,问问你有没有兴趣!”

    见烽火给自己发的是这方面的事,陆扬眉梢微微扬了一下,上次某横已经找过他,没想到现在又找他。

    论条件,这条件确实开得很不错。

    千字一千以上,以他的码字速度,单是网站每个月支付给他的稿费,至少就有二三十万,一年下来就是两百多万。

    这一点并不令陆扬心动,因为他现在在起点的电子版权稿费,每年也有这么多,真正有吸引力的是,某横只签电子版权,其它版权全部归他这一条。

    对目前九成以上的写手来说,其实除了电子版权,其它版权都卖不出钱,根本没人买,但他是陆扬,现在只是冲着文丑这个笔名,他的任何一本新作品出来,实体出版、有声读物,游戏改编,乃至电影电视改编权,都不愁卖。

    这些版权的收入,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他在网站的稿费收人,已经成为他写书的收入大头。

    时代不同了!

    网文从兴起。到现在虽然不过短短几年时间,但发展速度太快了。

    犹如当年流行歌曲的兴起。对传统戏曲的冲击一般,且不论两者艺术含量高低。至少在收入和影响力上,冲击是极大的。

第666章 又见挖角(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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