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们是讲情。路佳佳拿死去的父母发誓,三年都过去了,如果就因为十天之差,让她破了誓言。会让她的父母在阴间不得安宁,就会让路佳佳变成不孝之人。”
“你说之前让她欠三个月的债,这是善举,善举就差几天不完美,反而造成恶果,就变成了恶行。所以情上你讲不通,对吧?”
游国光有点晕:“怎么我让人欠钱住我的房子,还变成恶行了?”
顾闻道:“我们不说情,光说理,毕竟在商言商对吧?”
游国光精神一振:“对啊,在商言商。她欠我的钱,我收回房子,这个没问题吧?”
顾闻摇头道:“也不对。们的合同里写得很清楚:房屋租赁期是200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15日,只有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也就是你才有权收回房屋。”
“我仔细看过了,两份合同里都没有合同终止、变更、乙方违约的描述。今天是6月5日,不管任何情况,你只能等15日期满才可以收回房屋。”
游国光再次晕了:“怎么可能?难道她一分钱不交都要住我的房子十年?”
顾闻道:“从房屋使用权这个角度来说,是的。当然合同里有另外一个部分,是说的关于租金的事。”
“拖欠租金是路佳佳的错误。尽管没有任何违约条款,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告她欠款。由法院判定她违约,从而提前取回房屋。”
“但
第一百一十六章 契约精神(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