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环境,短短一个把月,已经是标准的城里人形象,很难发现饲养大量动物时留下的未成年饲养员影子。家里那一堆生物,她只偶尔会想起那只近视眼的叫金花的蠢公狗,担心它跟着满红玉去镇上生活,再抓不到新鲜的小虫子吃。
那蠢货金花白天家里有人时就不用守着蚕屋,总算可以下班出去疯。它最大的爱好就是去后边山上草丛中扑腾,把草里的各种小虫子吓出来,然后用嘴去咬,偶尔逮着个蝗虫之类的,会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更多的不是逮着放臭屁的屁巴虫,就是逮着会放火辣辣毒素的芭茅虫,经常被整得把嘴拱进湿沙土里缓解难受。可是这二货只要嘴巴不疼鼻子恢复,又会去干一模一样的蠢事。
想起金花,叶芦伟就想起工地上的那只爱钻到黄轻菊脚下的色狗傻帽,天气冷了,正是训练它去学打猎的时候,那懒狗跟着个更懒的黄轻菊,只怕长了一身好肥肉,最少需要带着长跑一个月才能恢复一条猎狗的正常体重。不然它不要说去撵兔子,能自己去撵上个慢吞吞的鸭子都不错了。
想起黄轻菊这时多半眼镜挂在鼻子尖上,拿本医书慢慢地看着,两只脚丫要不就是钻进傻帽腹下取暖,要不就轻踩在傻帽背上慢慢地搓,人和狗都露出自在满足的表情。
而胡薇薇要不是倒在自己床上看书,要不就在自己办公桌上做试题,自己在蜀都托人给她带回去的试卷不少,够她做几个月的。以胡薇薇的个性,她的电工班估计是不会去上了,基本
第67章 生日电话(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