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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我成了张角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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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斑驳的夏毛开始抖绽,没见过狼却见过狗的刘启,知道这是前扑最后的动作,心中早钻了寒意。他想到自己一旁的小弓,斜眼瞅着,弯腰去拿,另一只手里持着自己的小牛角刀晃动,吼叫恐吓。

    这未必是流露破绽,但那条狼已在一瞬间坚定了心神。

    它判断这不是个值得它厮磨的猎物,身体上没有藏着反制自己的力量,而且知同伴给自己制造的机会在一分分消失,那条讨厌的大狗且战且退,很快会滚到身旁,就再不敢怠慢,扛身蹿扑过去,用森森的两只前爪去搂。

    非常低的扑姿,脚离地面不过一寸,可以直中喉咙。

    非常快的速度,在它腰力激速收缩时还打了一条三卷的弧,自下而起,自中而转,接着又稍微落低。

    这些动作迅猛如电地连贯到一起,一下就能将刘启这样的身体射倒,掠出去,再一嘴咬掉。但它失算了,眼前一黑,风一样过去,顶过一身小褂,掠空到一旁。

    原来,刘启急中生智,放弃了弓箭,抓住自己的褂子,见它一扑,就用褂子包了狼头,自己闪在一旁。这是极为难得的灵敏反应,也许在没有经过训练的成人那儿都有些困难,但良好的天赋和一直强健的身体给了他生机,他一下占了上风,本来他是想像和伙伴摔跤一样,搂住狼头往下按的,但被狼爪刺到,就没有去抱狼头。土狼从身畔滚过去,又慌乱又暴躁地往头上抓,缩成一团,毫无目的地乱咬,连自己的皮肉没有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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