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赵楷还成了一个新部门,叫做大乐司,专门负责宫廷的宴会,归礼部统管,为了符合新法中的经济理念,赵楷允许大乐司在空闲的时候,去民间表演,只要别人出得起这钱,缴纳税收之后,其余赚来的钱,都是歌ji的,但是因此朝廷也削弱了宫ji的俸禄,以此来减少朝廷的支出。
即便如此,宫ji还是赚了,身为宫ji出门表演,那费用肯定高,那点点俸禄,她们哪里还看得上。
这一条律法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天下男人都非常关注。
但是宫ji就是皇帝的私ji,人家皇帝自个都愿意,谁也不好说三道四。
随后,立法院再度颁发律法,废除了私ji的卖身契,你可以蓄养私ji,但是必须得建立在雇佣合约上,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从原来的主仆制,改为现在的聘用制。
但凡贩卖或者交换私ji者,判处杖责五十,入狱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是总纲领,其中还牵扯到了妻妾的问题,侍妾原本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现在不能了,侍妾得到了律法的保护,妾将会与妻一样,要进行注册,往高雅一点的说,就是谁上了你的侍妾,那就是给你带绿帽,侍妾拥有普通女人的人权,不再是货物了,这么一弄,其实妾就是妻,只是在礼仪上和道德上,妾的地位低于妻子,这好比皇后和嫔妃的区别。
然而,关于那些罪犯家中的妻女,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像王黼、蔡攸等人死后,
第一千五百四十一章 人权(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