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想哪去了!”罗士信翻了翻眼道:“我的意思是杀着吃,我才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去体验突厥人的生活方式。”
刘仁轨、薛万均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先后都在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怎么,还舍不得?”罗士信看出了他们的意思。
刘仁轨还当真的点了点头。
这并非是他小气,而是在他看来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羊在古代是一种极为重要的牲口,它的奶可以喝,毛可以用来做衣服,粪便是最佳的肥料,能够改善土质,还好养活,最后肉也能吃。莫说是在畜牧不发达的中原,就算在畜牧业发达的草原,羊都是宝贝一样的圈养着的。只有在来最重要的客人或者它即将老死的时候,才会杀之取皮吃肉。
将劫掠来的这些羊运回大唐,将会生产出巨大的财富,衍生巨大的价值。
而杀着吃呢?
羊的肉并不多,他们当兵的体力消耗巨大,吃的也多。一只羊除去血骨头,一餐最多也就只能满足十人的肚子。
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余。十万只羊,不够军队吃上一个月……但是十万只羊,若合理的利用,所产出来的利润是巨大的。
正是因为相互计算下来,根本不成比例。
刘仁轨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经过罗士信这么一说。心头
第十八章 以肉为粮(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