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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兵王与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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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能光明正大的拘留之。倘若在医院使点力,又是有别的说法。有验伤报告等等,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假如对方跟他死磕的话。而如果能做出轻伤鉴定——重伤肯定不可能,那便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诉讼。

    无论如何,只要大家智商不降低,肖薛声才是手里有好牌的那一方。派出所这边,也无需给他上什么手段,面子上肯定秉公执法就行,私底下有的是连警察的手都不用脏就收拾人的法子。

    ——公检法系统内的人,姿势水平比外面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只要落到手里,有的是让你有苦说不出的办法。

    至于他们之前闹腾的出租车司机事件,那更不是问题。本来就是交通事故引起的打架斗殴,算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范围。司机脑袋受了点伤,不过是出了点血,都够不上轻伤。而且不只是司机挨打,他还还了手。哪怕就是有证据,说这边先出手又怎么样?而且这边都已经收尾了,笔录做了,字也签了,和解协议也签了,剩下的无非按照协议出点钱拉倒。

    司机就是拿了证据,难道就有反悔的机会了?就算反悔,他一个普通人还敢死咬着不放?为这点事情还要上法庭不成?他有提起诉讼的勇气和钱吗?而且上了法庭难道就能稳赢,他肖薛声不会请律师?就算打赢了也无非多赔点钱,肯定够不上律师费……

    至于证据被警察销毁,也跟他没有关系啊?这事情确实是下面搞出来的。有本事你

第十七章 兵王与衙内(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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