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持枪,然后万一政府欺负老百姓的时候,他们就可以奋起反抗么?
是啊,说是这么说,可别说后世了,就算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老百姓也是无法对抗政府的,毕竟老百姓太过松散了,组织性、组织能力还有执行能力等方面,都远远不如政府,再加上因为战争,联邦军的实力大肆扩张,这就导致美国老百姓根本无力与联邦政府军对抗。
说白了,你个老百姓就算可以合法持枪,也不等于你能够对抗政府,就算一个镇里面所有老百姓都拿起枪反抗了,可因为缺乏训练跟组织性,面对前来清剿的政府军,也往往是一触即溃,根本无力对抗。
事实上,自从林肯宣布特别案爆法案,进行强制性义务征兵制后,合众国各地都爆发了很多次反抗,但结果是无一例外的都遭到了残酷的镇压。那些造反的美国普通民众,不但没有因为持枪抗议而获得更高的权力,反而被投入大牢,成了服刑犯,或者说廉价的劳工。
因此,归根到底,世界所有的国家其实都是一样的,法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就比如说那个第二修正案,执政者认可的时候,他就有效力,可当执政者不认可,那作为被统治阶级的老百姓,也拿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没办法。
当然了,要做到这种高压统治也没那么简单,毕竟美国的传统力量还是很强大的,可是呢,林肯很聪明的利用战争时期的特殊情况,掌握了军队这个枪杆子,反过来又用军队去威胁并控制了
第三七六章 小人物的无奈(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