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就差的太多了。
不过在一开始,因为联盟军也损失不少,所以双方基本还能保持个势均力敌,可是等中国人开始下场,尤其是当联盟军从中国人手中购买了大量华1型步枪,也就是所谓仿夏普斯步枪之后,相比联邦军,联盟军的火力跟射速明显都具备了压倒性的优势。
夏普斯步枪除了威力跟射程上,比普通斯普林菲尔德步枪有了明显进步外,最大的优点就是射速高跟易掌握了。
因为斯普林菲尔德步枪还是前装枪,使用分装弹药,士兵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步骤才能装好弹药并开枪,这个过程相当麻烦,训练的时候还好说,可一旦上了战场,新兵经常会因为紧张而做错步骤,像装错、装多甚至不装弹药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经常有人一次性往枪管里装了十几发子弹,搞的差点炸膛。
这种情况是难免的,虽然可以通过加强训练来尽量避免,可现在联邦军恰恰缺的就是时间。
没错,联邦军有大量的人口,也有大量的工业,可以迅速靠人口基数拉起一支支大军,并给他们配上武器,但这基本都是没什么经验的动员兵,而随着战事的发展。联邦政府根本没时间让这些新兵完成三个月的基础训练了,通常都是刚征召完毕,简单训练一周,学会基本的队列,就匆忙拉去战场,让他们在战场中学习。
在这一点来看,此时的联邦政府,在对待军队方面,不比另一个时空二战时期的红色苏联好多少,都是为
第三三五章 临时兵工厂(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