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杀死。也许又是老天眷顾,他被那些把人族看做是自己人的妖族修士给救了。
不知在路上走了多久,也不知走了多远。不周山变的越来越大,离自己也越来越近了。
也许是这个时代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灵气太过充裕了,也许是自己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吃过什么天材地宝,渐渐地,王诩觉得自己的身体起了变化。
他看的更远了,一目三四里;他听的更清楚了,能听到山背后的兽吼声。
突然有一天,也许是他吸收的灵气够了,“叮……”的一声,王诩得到了无数穿越人士所必得的东西——金手指。
原来,那柄刺穿他胸膛并刺破笔记本儿电脑的长矛,竟然是混沌至宝造化玉牒,而造化玉牒在吸收了王诩的血液后,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衍生出了一套很像是角色扮演游戏系统的古怪系统。
一边继续向着不周山前进,一边不停的研究着这套突然出现在自己识海中的游戏系统。没过多久,王诩就高兴的喜极而泣了,此刻,他明白,这套系统,就是自己在洪荒时代安身立命的根本。
甚至,他还有一个想法,既然造化玉牒与笔记本儿电脑结合后,能把自己带到洪荒时代,那自己也可以利用这套系统,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去。
王诩是真的不想呆在这里,他很清楚,这是个多么混乱的时代,他也知道,过不了多久,巫族和妖族的大决战就将到来。
虽然自己所属的人族未曾参战,
第一章 轮回(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