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廷、外廷相互制约,时常造成了内外两大政治势力的争权夺利,以致明代成了宦官为祸最烈的朝代。
郑成功多方思考,以及参考中外历史,决定改良内阁六部职责。
首先是细化六部的职责,吏部分化为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户部分化为财政部、民政部、农业部、工商管理部;
礼部分化为外交部、教育文化部、卫生部;
兵部分化为国防部;
刑部分化为司法部、公安部;
工部分化为工程建设部、水利交通部;
御史台(都察院)分化为检察院、立法院,
在细分六部职责的同时,郑成功加强了内阁的权利。
虽然郑成功有开府之权,但只有任命自己府下六部的权利,无权任命内阁大学士。
连嘉奖自己的老师钱嫌益,也只能上报永历帝,由他下旨册封。
郑成功继续保持内阁制,只是名称上不再是内阁大学士,而叫内阁大臣。
内阁人数也增加了十五人,郑成功自任命为内阁总理。
每个内阁大臣主管一部,工作时,由内阁大臣汇报政务,然后由郑成功决策审配,再将结果送达各部门执行。
制度的改革,总是会让一部分人受益,同时也会让一部分人利益受损。
为了能让自己的改制顺利执行下去,郑成功派人将姚启圣、洪旭、林习山、卢若腾、曾樱、王忠孝等人请到
第二十九章 改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