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淑静对每一笔开销管理的都十分仔细,支出的每一分钱都留下了发票,而且上面全都有凌旭或者史善东的亲笔签名,那些发票加在一起,正好是16万元,一分都不差。
把报销过的发票和剩余的现金,装进公文包,凌旭给彭震罡打了个电话,说自己之前借的经费给他还过去,但是只能还一部分了,因为其中一半经费已经报销了。
听到凌旭要来还账,彭震罡有些意外,他本以为凌旭会赖掉这笔钱,没想到凌旭竟然还记得,虽然凌旭花掉了一半,但好歹还给自己剩下一半呢。
况且凌旭花掉的那些钱,都是用在了工作上面,全都留下了发票,只要财务科审计无误后,那些钱花掉就花掉了,就当是县局支援鸿云派出所了。
挂断电话后,凌旭本打算去县局给彭震罡还钱,可是想了想,他从抽屉里找出两张修车的发票,这是他之前开的那辆面包车,他给宁慧还玛莎拉蒂时,把车给开回来了,可刚开回来就坏了,见面包车被自己开坏了,凌旭只得自己掏腰包维修。
他将面包车大修了两次,换了许多部件,总共花了一万元,这笔钱都够他买辆好一点的二手车了,把车修好之后,凌旭就把发票扔在了抽屉里,此刻拿出来之后,凌旭让吕淑静在发票背面签字,落款日期写在三个月之前。
虽然吕淑静不知道凌旭想干什么?但出于信任,她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待吕淑静签完后,凌旭接过笔,在吕淑静
第一百三十章 临行之前(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