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来也无济于事,只能先行离开。
李长健三人继续在拘留室关着,三人也仿佛被人遗忘了一般,除了三餐有人按时送进吃的东西外,再也无人理会。
一直到了第三天晚上,三人已经在拘留室呆了整整4时,依然无人问津,李长健很是烦躁,他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对法律不了解的他,不知道公安机关到底是该怎么办案,但他以前看警匪类的电视电影,也大概了解诸如不如无故关人超过4时之类的事,他们都被关进了整整两天了,连个人进来问讯都没有,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诚然,李长健的了解并不准确,所谓的拘留不能超过24小时或者4时啥的,那种情况不是拘留,只是传唤,而不论是刑事法又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规定,传唤、询问查证的时间都不能超过24小时,而对于被传唤拘留的人,公安机关同样必须在24小时内讯问,眼下像李长健几人无人理会,无疑很是诡异。
李长健不喜欢这种被限制自由的感觉,相信也没人会喜欢,只有在牢里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那种痛苦。
事情终于在第四天有了动静,李长健和周宝元、杨正超三人被分别传唤出去做笔录,叙述当晚的事发经过,李长健不知道周宝元这个当事人和杨正超是怎么说的,他只是就事论事的阐述了事实,不过在说到周宝元拿铁棍砸赵天福时,李长健的言辞稍稍偏向了周宝元,提及了自个是看到赵天福拿着瑞士军刀刺向周宝元
第64章 情况突变(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