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觉得伦敦股市有机可乘,所以选择跟叶景诚合作。而是因为叶景诚能够拿出一份完整的计划,以及做好一些前期的准备才选择加入。
一定程度上他做足了保险,即使到最后以失败告终,他也不是最大损失的一方,最多只是伤筋动骨一百天,不像承担了最大风险的叶景诚,分分钟连骨头都没办法剩下。
而索罗斯,则是一名真正意义的投机者。只要是让他觉得这件事有机可乘,即使叶景诚拿不出一个完整的计划,他都会主动去试探并找到最佳的时机下手。
可惜的是,索罗斯有没有足够的能力暂且不提,至少他的影响力远远达不到预期所需。
索罗斯的年龄跟巴菲特相当,不过说到两人的发家史,后者至少比前者迟了十年。巴菲特在1968年,掌管的资金就有1亿零400万美元,其中属于巴菲特的有2500万美元。
而索罗斯是到了1979年,成立首个基金会──开放社会基金(opensocietyfund),身家才打到大约2,500万美元。
这也是叶景诚选择跟巴菲特合作,而没有刻意去找索罗斯的原因之一。
诚然,索罗斯在狙击股市这方面的建树,绝对要比巴菲特更加专业和出色。可惜以他目前的影响力,根本没这个机会去跟伦敦股市做纠缠。
布置针对性的计划必定环环相扣,也可以说是牵一发动全身。如果没有足够的影响力促使一呼百应,结果很可
第606章 人选(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