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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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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兽之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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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明儿是我从山林捡来的孩子,初见他的时候,他与野兽共居,食着生肉,饮着腥血,眼瞧是个孤儿,我便将他领回来,取名独孤明。”
说着,她佝偻着背脊,起身倒水:“这孩子体格不凡,小小年纪也有过人的气力,城中的孩子多半都被他伤过,因而打小我便制止他修行,以免惹来不必要的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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