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起良好的信誉,首先就得在司法界具有一定的人脉,决定行动方略之前,他先打给了纽约市的警察局,案子虽然是fbi在管,可具体办事的人里头,知道内情的也不会少,只有了解得越多,他才能知道要从哪个方面入手会比较快。
联邦调查局纽约分部位于皇后区的那处据点,乔治正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翻看着医院里录下的那些口供,由于人数太多,文件堆满了他的办公桌,他拒绝了秘书帮他筛选重点的建议,坚持自己一个人看完,这是一件大案子,疑点往往就在不经意间,他不想错过些什么。
表面上,医院所有的家属都比较正常,在战斗发生的时候,多数人都躲进了病房里,十四楼实际上并没有产生交火,然而那里却是通往天台的最后一层,再上去就是空无一人的行政区,如果这些人里面没有内应的存在,根本无法解释作案者的行动为什么会那样准确。
从证据上来看,那个年青的华夏男子有着足够的动机,因为就在案件发生的当晚,他失去了一个亲人,并且受到了死者的胁迫,可是他的手上没有拿过枪的痕迹,没有火药残留,更没有任何目击者证明他到过天台。
这个人是自己亲自审问的,对方的表现可以称得上滴水不漏,完全没有普通的华夏人面对一个美国警察时的紧张与不安,然而正是如此才显得不合常理,乔治拿着那份笔录,在脑海回忆着每个画面,依然他的自信从何而来。
另一只手上的资料则是出现过的一个
第六十四章 讽刺(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