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坠冰窖。被自己最亲近的人背后捅一刀,再也没有比这个让人心寒恐惧的事情了。
“公司卖给谁了?我去找他,价值上亿的公司,不可能只卖了一千六百万吧?”
“是一个外地人,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有一点背景。”
“有背景又怎么样?如此低的价格,简直就是趁火打劫。而且,没有我的同意,这个买卖没有法律效率。”
朋友同情的看着气急败坏得有些歇斯底里的路志凌,进了监狱半年,脑子都生锈了,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明白。
但是他还是耐心的解释,“路志凌,你全权委托你女儿管理公司,处理公司事务,她和买方签订了公司买卖合同,怎么会没有法律效力呢?”
路志凌情绪激动的道:“我女儿她只是一个孩子,她只是暂时帮我管理一下公司,她怎么有卖掉公司的权利?公司是我的。是我路志凌的。”
“怎么没有?她已经是成年人,而且手上有你签字盖章给她的全权委托书,这个买卖合同也是有人证物证的,价格嘛!可能会比你女儿说的要高一些,不可能只卖那么多,但是你女儿说卖了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呢?就算是实际上卖了一个亿,她说没有,你又能怎么样?更何况你都找不到她,别说是她们去了哪个国家都不知道,知道了你也找不到。”
路志凌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沮丧地抱着头,陷入了深深地绝望中。
二十多年的夫
409.算计(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