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又或许是巨大的地位转变,让他不再满足于以往那可怜而又可悲的理想。
有了金币,让抱着村姑凑合传承接代的理想,见鬼去吧!
“这个,那好吧,不过就是这家哦。”
林夕迟疑着,似乎在权衡着什么,又掏出自己的手机使劲看了看,手机屏幕上,吐着小舌头,伸出一只肉呼呼小爪子的金币,是那样的可爱,如果拒绝他,就看不到它了,想到这里,她终于还是咬着牙点了点头,
不过挑选的就是离出租屋不远的一间小饭店,
“行啊,请吧。”
无所谓环境,在这里呆了半年的李健仁,和老板关系熟的狠,一进门就熟络的喊了一句,“老王,出来接.客啦。”
习惯性的说完才记起来,自己不是一个人,尴尬,再低头看着抿嘴偷笑的林夕,他就更尴尬了。
“小jian人,你小子终于冒泡了,我还以为你活不下去,跑路回家了呢,”
隔壁老王,哦不,老板老王擦拭着自己的炒菜的围裙出来一看,得,老熟人了,于是打趣着说了一句,
然后看着他一身整洁如丝绸般柔滑的西装,愣了一下,“你小子哪里财了,阔以啊,王哥这里都快招待不下你了。”
“别贫,老规矩先装饭在上菜,分量管够,价格减半,不好吃不给钱啊!”
李健仁终于放下了心底的包袱,生活在奉承
第102章 曾经的出租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