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不但不是异端,而且是儒学的功臣。这一思想为宋明儒者所发挥。明代焦竑就认为佛教诸经皆发明尽性至命之理,“释之所疏,孔孟之精也;汉宋诸儒之所疏,其糟粕也”,“释氏之典一通,孔子之言立悟。”
其三,佛法博大能容,与《易传》精神相合。《送玄举归幽泉寺序》云:“佛之道,大而多容,凡有志乎物外而耻制于世者,则思入焉。”《南岳弥陀和尚碑》谓佛法“离而为合蔽而通,始末或异今焉同。虚无混冥道乃融,圣神无迹示教功。”这样一种广大无边、圆融无碍的佛法与《周易》的“神无方而易无礼、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的精神是一致的。
柳宗元所说的佛法与《易》相合,李曜认为是指两者皆具有极大的超越性和普遍性而言的。柳宗元在《天对》和《非国语》中以元气解说宇宙本初,以阴阳的交感解说宇宙的运动和寒暑的变化,说明他对于《易传》的太极生两仪和阴阳相推之道已有较深的理解,所以用易道来比拟佛法。
其四,佛教同其他诸子百家皆可以其有益的内容为治国服务,因而与儒学的治国之道相合。柳宗元认为治道多途,应求其同而存其异。《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说:“太史公尝言‘世之学孔氏者,则黜老子,学老子者,则黜孔氏,道不同不相为谋。余观老子,亦孔子之异流也,不得以相抗,又况杨、墨、申、商,刑名纵横之说,其迭相訾毁、抵捂而不合者,可胜言耶?然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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