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结果,这就背离了考试制度本身张扬的机会公平这一价值旗帜。
士族政治借科举之尸还魂,也背离了设立科举制度时削弱门阀政治的初衷。正因为这种深层矛盾的存在,行卷、通榜在唐朝一直是朝野认可的一种时尚,却没有合法化。在李曜看来,这姑且可以称之为“隐性规则”或者后世所流行的词汇“潜规则”。这种行为游走在合法与非法边缘,很容易成为党争的导火索。不同的派系和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诠释这个潜规则。他们既可以宣称行卷、通榜是惯例,堂而皇之地培植自己的势力,也可以将行卷、通榜斥为牟私,打击自己的政敌。
这还只是科举制度与党争的第一重关系。还必须注意到,即使是那些出于草莽、进于青紫的寒门士子也很快地在科举制度上发展出一种“座主(考官)——门生”的关系模式。简单地说,就是座主提携门生,门生翼卫座主,同年登科的举子则结党谋权——他们参照士族中的父子兄弟伦理,形成一套虽未见诸于文字,却同样具有权威的伦理法则。这种后天编织起来的关系网络弥补了个人先天背景的不足,使自己获得了准士族式的政治根基。明朝人沈德符就说过:“座主、门生之谊,自唐而重。”
相传,宰相崔群有一日偷得片刻清闲,与夫人闲谈家事。丈夫与皇甫镈的矛盾,崔夫人也略有耳闻。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她试着劝相公趁身居高位、俸禄丰厚的时候,及时为子孙置些田产。崔群不动声色地说:我已置下了三十
第188节(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