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休闲服,这会不会显得我太没品味了。”马易晨苦着个脸道。他喜欢穿西装和夹克,因为他感觉西装和夹克比较有男人味。不过不在公司的时候,他穿西装和夹克就不好看了,因为他故意把衣服弄乱,按照他的话说,型男就是这样的。
“你本来就没品味,如果你有品味的话——你早就追上张贝宁了,快去换。”陈浩轩催道。
“好吧!”马易晨拿着衣服走进试衣间。
当马易晨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帮马易晨拿衣服的女服务员都不由的哇了一声,换好衣服的马易晨,有种很自然的帅。“好看吗?”马易晨向陈浩轩问道。
“嗯,很不错,比你以前不知道好看多少倍。”陈浩轩笑道。
马易晨照了下镜子,他感觉还真不错,看起来比以前顺眼了很多。马易晨转身对服务员道:“刚刚挑选的衣服我全部要了,帮我包起来吧!”
接着陈浩轩又帮马易晨挑选了几对布鞋,马易晨是打死的不肯穿,说他从小到大就从没穿过这几十块钱的布鞋,穿这样的布鞋太掉他的身价了。在陈浩轩的连哄带骗之下,马易晨终于穿上了布鞋。
别看马易晨做生意那么厉害,可是打扮方面和追女生方面他就很差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上天给了你优点,就会给你补上缺点。
之后陈浩轩带着马易晨去了理发店,刚好陈浩轩的头发也长了,干脆和马易晨一起剪。陈浩轩剪的是圆头,马易晨剪的是平头碎。
剪好了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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