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除了买红酒,还要买些什么呢?
要买花吗?电视里的烛光晚餐,餐台上不是都放花的吗?
烛光晚餐?这么说,还要买蜡烛啦?
我还在想,突然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
咦?是何晓薇发过来的?
短信内容是:“你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顿饭好吗?”
023:回到了三年前?
晕倒,怎么这段时间的经历,总跟最俗套的电视剧的情节一样?
我都已经整装待发,只等打卡机一响,就买红酒去了,然后回家跟雨晴共享丰盛的晚餐,为什么晓薇偏偏要在这时候发短信过来?
现在叫我怎样抉择呀?
于情,晓薇是一个让我曾经痛得死去活来,差点一死了之的人,我对她应该是恨之入骨的,怎么还能跟她共进晚餐?上次在room吧见面,是无意中偶遇,那没办法,但现在,如果我赴宴,那便是有意跟她见面,怎么能这样呀?既然都已经分开了,既然我都几乎忘却从前的事儿了,怎么还要见她?怎么还要让这个不该延续的故事延续下去?
于理,我今天早上就跟雨晴约好了,按时间顺序往下排,我是应该拒绝晓薇,而跟雨晴共进晚餐,庆祝她新居入伙。
在情在理,我都应该拒绝晓薇,甚至根本不回复她。
但人呀,就是一种奇怪的、复杂的动物,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往往还要这样做。
我回复了晓薇一条短信:“地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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